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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全面完成2016年度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
2017年7月12日 09:4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沈 洁 通讯员 姚晓岚

  记者昨天从区人社局获悉,截至7月10日,秀洲区申报2016年度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的用人单位已有3753家,提前完成了2016年度书面审查。本次书面审查包括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最低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就业登记情况、遵守劳动工时情况、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等。

  以浙江雅莹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今年该企业网上申报录用人员登记为85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及参保率均为100%。在书面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一一核实了各项数据,雅莹公司的书面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数均与网上数据一致,根据相关规定,劳动部门给予信用等级A的评价。

  从5月开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前期工作安排,分片在各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国家高新区布点,对其中的1000家用人单位进行书面材料审核,检查网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通过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审核的用人单位,经由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信用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与企业评先评优和政策扶持挂钩,作为出具企业征信意见的重要依据。未通过初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根据整改意见改正后需及时参加补充审查。

  过去,区人社局对企业的劳动保障信用评价数据都采用网上年检的方式,企业提供的数据有没有弄虚作假还有待考证。从2015年开始,全区对企业的劳动保障审核全面实施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在网上年检的基础上,还开展了书面审查。一旦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与网上申报的数据不符,工作人员会要求企业人事负责人作出合理解释,并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予审核。在工作人员对全区企业开展年检的过程中,企业人事负责人纷纷表示,书面审查让企业台账资料管理更规范,对员工的身份信息甄别也更仔细,帮助企业降低了劳动用工风险。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与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或虚报瞒报相关数据的用人单位,区相关部门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作为失信单位向社会公示。

标签:人社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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