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成人的“偷得浮生半日闲”,儿童的情形恰恰相反。他们视闲暇为痛苦,整日疯疯癫癫,创意无限,尤其是手脚和嘴巴,一刻也停不下来。倘若要他们文文静静地待上半日,那简直比上青天还难。奶奶因此悟出了她的“医道”:孙辈整天像猴子似的拆墙拆壁,就算弄成灰头土脸、搭毛小鸡,也是没事的;如果哪一日变得闷声不响、孤单落群了,那准是发高烧生毛病了。
我的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农村的物质条件非常差,孩子们基本没有玩具,但这并不影响小伙伴之间游戏的热情。
对于男孩子来说,拍荞麦、石头剪子布等游戏显得太斯文,也不够挑战性。那时候,我们最为尽兴的是“捉七斤”。最原始的玩具是七块碎瓦片,事先把棱角磨去,品相有如南湖菱。偷懒一些,也可以用七颗蚕豆代替。最高级的是让姐姐帮着做七个小布沙包。比赛地点选在相对平整、光滑的屋檐下阶岩石(当时还没有水泥晒场)。确定顺序之后,第一个小伙伴抓起七子向阶岩石上一洒,然后用拇指和食指撮起其中一子,抛向空中,旋即再用拇指和食指撮起另外的一子,但不得触碰另外的子,否则算输。这时候,空中的一子已经在落下来了,马上反手,正好轻轻地接住。如此这般,手掌中的子越来越多,直到七颗子全部收入掌中。
游戏到此还不算结束,最后一关最揪心,抓在手中的七子全部抛向空中之后,马上反手,在自由落体的过程中抓子,抓到几颗,就算几斤。虽然颗粒无收的情况很少发生,但想取得大满贯也颇为不易,常常是能够“多收三五斤”,就算不错了。为什么说这个游戏最尽兴?显然跟游戏的思维含量有关。洒子也好,捉子也罢,还有抛子用力的大小,抓子手势的灵敏程度,无不关涉游戏的成败得失。正因为有着巨大的不确定性,才使得我们玩得津津有味。
及长,小伙伴放学之后,常常是作业时间少、割羊草时间多。那时的田间地头,根本不像眼下绿草杂生,勤劳的人们将地皮刮得精光,要割上一篰羊草很不容易。也不知怎么学的,似乎是无师自通,反正那时的游戏已经和赌博沾上了联系。小伙伴们先各割一把大草,摆在机耕路上,然后决定出场顺序。其他人后转,不得偷窥,最后一个出场的人负责搓个泥丸子,悄悄藏在某堆大草里面。准备停当,抽到第一位出场的小伙伴便拿起茅刀向自己选定的一堆大草拍去。搓泥丸子的小伙伴当场“验明正身”。如果泥丸子正好藏在此堆大草中,并且被拍扁,那么游戏结束,这几堆大草全部归胜利者所有,其他小伙伴则唉声叹气,只怪自己没轮上第一个出场。如果没有拍中,那么轮到第二个小伙伴出场……一般而言,幸运总降临不到最后一个小伙伴。但也有例外,假如小伙伴都没有拍到泥丸子,那么最后一个小伙伴便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当然也有产生纠纷的时候,一茅刀下去,泥丸子没有全部拍扁,有的拍扁一半,有的只拍扁不到三分之一。如此,往往少不了一番口舌之争,甚至闹到拳脚相加的地步。
回忆童年,就是筛选而留下美好的记忆,这话大抵不错。我的童年与现在的“键盘侠”相比,虽然清贫,但也是快乐和充实的。诗人何其芳说得好:“生活是多么广阔,生活又多么芬芳,凡是有生活的地方就有快乐和宝藏。”形式多样而简陋的游戏,开发了我的大脑,锻炼了我的四肢。我至今仍把童年游戏当作自己的“人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