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秀洲区今年通过制标准、严执法、强考核三大措施,有效解决了水资源费征收这个老大难问题。
作为全市丝织业重镇,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秀洲区喷水织机数量持续增加,全区累计共有2881家,给该区的水资源费征收带来很大困难,为此,秀洲区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由区水利局牵头,统筹协调各区级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通过区政府会议形式,出台《秀洲区规模以下取水户水资源管理办法》;同时下放权限,由区水利局与各镇签订委托书,各镇具体实施对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下(年取水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下)取水户的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费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各乡镇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取水户进行全面排摸并登记造册,对验收合格的取水户颁发取水许可证,并根据相关文件实施水资源费代征工作。
为了确保征收到位,秀洲区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秀洲区水利局将全局拥有执法证的18名工作人员组成执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今年初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检(抽)查取水户500余家,收取水资源费794万元。
与此同时,秀洲区通过村广播、发放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水法》《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政策引导攻势,全年累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短信2000余条。同时,该区严格执法,针对未按规定和要求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户,经催告仍不改正的,由区水政监察大队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为了使水资源费征收长效化,秀洲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强化考核。各镇按照要求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确保水资源管理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开展通力协作,由区水利局对各镇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区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对各镇工作考核上,区政府采取量化考核,并实时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各自管理办法,细化对村组织考核,确保了征收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