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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2015年12月26日 09:4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方颖 通讯员 邓圆谧 徐洁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水利局获悉,日前由省水利厅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来我市考核验收第一批5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并表示我市相关工作成绩喜人。

  据了解,自2006年国家水利“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来,嘉兴市委、市政府把节水工作作为水利日常工作常抓不懈。2013年,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海宁市及桐乡市列入浙江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市、区)。各级政府秉承“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实效。

  通过争创建设节水型社会,5个县(市、区)纷纷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探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节水“三同时”等制度;推进节水型单位、企业、学校、医院、社区、灌区等载体建设,扩大节水载体覆盖面。

  同时,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创新开展一系列节水治水举措。如南湖区建设生态绿道,为清水河道“镶边”;秀洲区推行全口径最严格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海盐县通过低碳的方案设计、低碳的材料与设备、低碳的安装与施工等,打造集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和高循环于一体的绿色水利工程;海宁市实施排污口封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科技化治水等措施;桐乡市采取生态有偿、生态补偿、生态赔偿的“生态三偿”机制,将节水型社会争创工作纳入生态保护工作中,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终形成。

  近日,省专家组对5个县(市、区)的节水型载体和重点领域节水示范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资料复核,并进行了集中考核,分别给5个县(市、区)出具验收意见,同意全部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专家组相关负责人称赞“嘉兴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绩喜人”。市节水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以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为抓手,继续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在全市层面上争创建设节水型社会。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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