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企业出口退税的全部手续能在秀洲区国税局一站搞定,不用再上报嘉兴市国税局审批,这大大缩短了退税时间,资金周转压力也小了。”秀洲区博傲进出口公司会计小张说。该公司退税额排在秀洲区的外贸企业退税前几位,月均退税在260万元以上。
原来,为支持外贸出口健康发展,实现征退税工作的有效衔接,省局根据相关规定,将秀洲区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于2016年10月1日起下放至秀洲区国家税务局。
“自下放之日起,秀洲区局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包括申报受理、证明开具、函调核查、退税审批、政策咨询等将同其他日常涉税业务一样,直接在区国家税务局统一办理。”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国家采取退还企业报关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政策,是推动出口的重要政策之一。据统计,此次下放外贸企业共计268户,有实际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122户,2016年1月至11月增值税退税额2.9亿元。秀洲区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已及时进行人员配备,规范岗位设置,严格履行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程序,顺利开展涉税事项办理,切实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
在放权的同时,区国税局还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从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方面,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
比如,一类企业评定按照出口企业适用的出口退(免)税办法和经营业态,对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分别制定评定标准。“今年调整了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要求,分别做出了大于出口退税额100%、60%、30%的要求,同时将基数由原来的出口退(免)税总额调整为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一类企业评定,减少了“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风险可控的条件”。申请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的当月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仅生产企业填报)、《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此外,对二类、三类企业申报退税的审核办理时限由原办法规定的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加快了退税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