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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启动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工作
2016年10月10日 08:3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麻翠红

    昨天,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今年秀洲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年审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安排,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审主要对象为秀洲区2004年度至2015年度获得廉租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租赁保障且目前在保的家庭,材料受理从10月12日至11月11日(法定假日除外)。

  据悉,今年年审条件将按照《2016年度嘉兴市秀洲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相关申请条件执行。今年,秀洲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三种方式。根据年审家庭的不同收入层次,分三类保障家庭。

  “由于2015年度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2014年度,因此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也再次提高,也就是说今年秀洲区将有更多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房了。”区住建局房管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新规,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二类保障家庭(低收入无证住房困难家庭)2015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23904元(含),而去年的标准是21168元(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第三类保障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5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32654元(含),去年的标准是30139元(含)。

  今年秀洲区接受年审的家庭所需提供的材料与去年大致相同,如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收入证明(第一类保障家庭不需提供)等。不过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单身的家庭成员不用再去婚姻登记部门获取无婚姻登记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缩短了申请人的材料准备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区住建局房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秀洲区为实现应保尽保,逐年降低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门槛,当然为了让真正需要的家庭能得到保障,也加强了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审工作。”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年审制度的逐年完善,今年秀洲区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按规定继续予以保障;对保障类型有调整的家庭按相应层级调整保障标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或未及时参加年审的保障家庭,将停止保障(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后,原有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按新的规定进行保障。

  据介绍,今年秀洲区共有44户在保家庭需参加年审,经区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管、社保、公安车管、税务、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进行收入审核,区住建局对住房进行审核后,年审结果将于2017年2月1日至2月10日进行公示。

标签:住房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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