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与小娟吃饭,一顿饭吃罢,小娟忽然感慨,好怀念过去的日子啊。
细数昨日,惊觉与小娟相识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几乎就是与她一起度过的。
十几年前,小娟从安吉来到嘉兴,举目无亲,按她的话来说,幸好遇见了我。初次见我,我穿了一袭白裙子,略微有点胖。她在心里嘀咕,这个人真不知天高地厚,这么胖还敢穿白颜色。她呢,个子矮矮的,大约刚好一米五。不巧,后来两个人好成了一个人,橡皮糖似的总粘在一起。
那时,小娟的老公嵘哥还是男朋友,是个交警。他值夜班的日子,小娟总要拖我到她家去住。那时,她家住在中山花园的一个公寓,房子还没装修,毛胚房,地上铺着塑料拼图。
记得我每次去,都会踩一只夹在平衡木上的球。小娟说,只要踩那个球一百下,就可以减掉二两肥肉,我傻乎乎得踩啊踩,第二天脚肿得连鞋子都穿不进去。
房间里有一堵照片墙,贴的都是小娟的写真照,照片上的她只有十八岁,团团脸,闪烁着波光的大眼睛,穿着一件胸前绘了米奇的白T恤,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现实中的她,则跳到床上,一把抢了我的枕头,塞到衣柜里。她说,那个枕头是嵘哥睡过的,我抱着嵘哥的枕头睡算怎么回事。所以我只好抱紧了自己的胳膊,那个绵长的夜晚,迷迷糊糊之间似可听到谁清浅的呼吸与呓语。
一早醒来,听见厨房乒乒乓乓在响。小娟系了个格子围裙,煮了白粥,盛在淡绿色的陶碗里,风吹动窗帘底下淡绿色的清晨。
还有,半夜忽发奇想,敲门去她家喝啤酒、吃龙虾。保安睡着了,只好从铁门中翻进去。一屋子的笑语喧哗。
另一次,和玉英姐、颉颉约好一起去上海野生动物园,一拨人挤在小娟家的地板上,忘了开闹钟,第二天清早集体睡过头,蓬头散发跳起来去追大巴车。
青春多么欢喜,往事诚可追忆。
后来,各自结婚,生孩子,生活的桨划得飞快,那一颗少女的心,亦如黄鹤杳去。
我们的婚礼都在五月。
我四号,小娟六号,她说本来预备酒席办在青年节,为了喝我的喜酒,所以推迟了两天。她结婚那天,单位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嵘哥单位也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酒席几乎空了一半。她迎着风伫立在酒店门口,几乎快哭出来了。我走过去拥抱她,她冲我直嚷嚷,都怪你,早知道就不推迟了。
幸而,这些年彼此也算是在某人的庇护下安然度日。嵘哥升了大队长,在家凡事都听老婆的,上厅堂,下厨房,陪老婆跳郑多燕健身操。遇刮风下雨必定打来电话嘘寒问暖,吃一只西瓜舀出一个爱心给老婆……诸如此类的浪漫,小娟发在朋友圈,引来口水与臭鸡蛋无数。
这样的事情,一件也没有发生在我身上。但也未曾磕绊与吵嘴,总是我发脾气了,他不说话。我辗转无眠的日子,他也不时醒来,替我捏紧被子。至于有点头痛耳热,也都仰仗他照顾——对于这一点,我总是心怀感激。
那天,他发来微信说,晚上请你吃饭。我想了好久,才想起是结婚纪念日。遂一起去吃了牛排。他最不爱吃的东西,恰是我的最爱。女儿在一旁揶揄道,瞧你们俩,从头到尾一点也不像,居然会凑在一起过日子。
隔两天,看见小娟在朋友圈晒出嵘哥的礼物:一双淡金色尖头细根的鞋子。还有一声惊呼:哎哟妈呀,多少年没穿过这样的鞋子啦。告诉你们,小矮子也有春天的!
姑娘,时令已是立夏。吃一个嵘哥煮的茶叶蛋,去迎接火辣辣的夏天吧。果然,晚上,小娟的朋友圈里更新了一条微信,内容几乎与我拟的这一条一字不差。而他一大早出差去了,至现在电话未打来一个。不免有点耿耿于怀,不过很快释然了。
万事因人而异。出差之前,他给我买了一大堆新书,替我的小阳台上新置了沙发布和靠垫,颇有一番可在此度假的气象。
我喜欢宅在家里,赤着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坐在小阳台一隅,听一首老歌,往事历历,所有的深情皆随风吹散,只余下平静的日子。如此便是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