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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5月1日全面推开
2016年4月11日 08:41 来源: 嘉兴日报 记 者 张 萌   通讯员 王建生 郭秋敏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四大行业新纳入试点范围

  “营改增”是我国目前推出的最重要的税制改革。2012年,我国在上海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同年12月,浙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目前,“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减轻了企业税负,释放了改革红利。以嘉兴市为例,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28万户,试点三年累计减轻企业税负25.7亿元。

  从5月1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4个行业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众多。以嘉兴市为例,这四大行业共有试点纳税人8.65万户,年营业税规模约80亿元。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新纳入试点的行业都有一个疑惑,“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会不会增加呢?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5月1日全面推开“营增改”后,增值税税率将有零税负、6%、11%、17%等四档,其中新纳入试点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

  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最大亮点,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这将减轻企业拥有不动产的成本,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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