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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意见出台
2016年3月18日 15:04 来源: 南湖晚报 晚报记者 沈爱君   

  记者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已经出台,下面的内容家长们仔细看看,注意报名时间哦!

  三条招生原则

  2016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的基本原则有三条:

  坚持普惠普及,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入园需求;

  全面公开公平,实施“阳光招生”,根据生源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本区域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切实规范招生,严格免试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并严格执行省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等。

  三点报名要求

  年龄要求:入园幼儿年龄原则上为满3-5周岁。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班额要求:各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原则上核定班级人数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必须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由于教育资源紧张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或举办托班的,必须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时间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名时段,也可采取分批次招生,预报名时间第一批为4月15日至17日,第二批为4月18日至4月23日。录取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基本结束。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接种卡、出生证等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建立幼儿学籍档案。

  超出计划数

  将实行电脑派位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提前两周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区域内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各幼儿园也要将本园有关情况及时在园公告栏或网站公告。

  幼儿园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办法进行录取。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等政策性优待对象可提前录取;对于幼儿园预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可在教育行政部门等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到其他尚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

  各幼儿园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对幼儿进行预报名登记。对具有市本级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优先给予预报名登记。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园申请及报名和录取等工作要在4月14日前完成,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幼儿园要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提供多种报名方式,提倡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等方法,避免因报名时间过度集中出现拥挤等问题。

  配套幼儿园

  优先保证小区内幼儿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优先保证小区内住户幼儿的入园需求;教育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单位(系统)职工幼儿入园前提下,要面向社会开放。同时要求各区和幼儿园积极实施融合教育,各普通幼儿园要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比例。不适合到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此外,市教育局也明确,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幼儿园办园条件的,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取缔。禁止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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