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信访调查;监督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与责任人员履职与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列席领导班子决策会议;约谈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随着《秀洲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秀洲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着眼监督于小、发现于早,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派驻监督“常驻不走的巡视组”的利剑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据悉,这是全市首个派驻纪检组工作规程。
去年12月,秀洲区纪委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在全区43个区级机关部门中共设立9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5家、单独派驻4家,实现了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派驻机构全覆盖之后,如何加强和规范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更好发挥派驻纪检组“驻”的优势、“派”的权威,确保派驻机构高效运作?秀洲区纪委注重从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分清责任上进行探索,《规程》从制度上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以及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留“真空地带”,切实当好驻在部门的“保健医生”,提高各级组织的免疫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各有关方面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是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规程》对派驻机构与区纪委、与驻在部门、与区委直属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关系分别作出了规定。纪检组是区纪委的派驻机构,由区纪委派出、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受区纪委直接领导,与驻在机关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区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为相互协作关系。
依据党章规定,按照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规程》对派驻纪检组职能进行了明确定位。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部门党员干部执行“六项纪律”情况;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并核实违纪问题线索,经区纪委批准开展信访调查、核实性谈话、违纪问题调查;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派驻区法院、区检察院纪检组除外)等。“《规程》理顺了关系,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都有具体的规定,对于我们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区纪委第二纪检组组长俞文熙告诉记者。
如何处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规程》对此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如下发《监督意见书》或《监督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通过及时廉政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坚持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对发现的违犯党的纪律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区纪委等等。《规程》还明确了派驻纪检组及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规程履行职责进行追责的具体情形。
“《规程》印发后,各派驻纪检组、纪检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监督执纪问责这篇‘文章’写到位、写精彩,努力为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站好第一道岗、把好第一道关,为打造现代化田园新秀洲升级版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虎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