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市教育部门发出禁令 严查寒假期间有偿补课
2016年2月4日 08:4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俞佩忠 通讯员 夏成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针对寒假期间有偿补课高发这一顽疾,市教育局日前专门转发了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市属各学校积极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宣传教育并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还广大师生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和春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部门积极部署,向各地各学校重申了教育部六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同时,市教育部门还要求各地始终保持专项治理有偿补课的舆论态势和氛围,使广大中小学校和教师不断增强禁令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同时加大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据悉,我市教育部门将在近日开展一次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检查,检查将覆盖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重点检查两种行为,一是中小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放假时间开始后仍以开展俱乐部活动等名义违规进行补课,二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的违规兼职兼课。同时强调,对严禁有偿补课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和学校,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林越琪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