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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哪些人可享受新的补贴标准?
2016年1月12日 08:5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潘程程   

  日前,本报就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有所调整一事进行了报道。看到报道后,58岁的市民刘先生认为自己是符合享受资格的,便向社区提出补贴申请,但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尚不清楚这些政策的最新调整情况。“报道中写明这调整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不知是因为没问到对口的工作人员,还是政策享受资格上有具体要求,希望记者帮忙咨询一下。”在给党报热线打来的电话中,刘先生这样留言道。

  “我是一名失业人员,从2012年开始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新的保险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额的50%。新旧一对比,我每月可以省下近200元的费用。”刘先生表示,因为身体原因,他的家中经济较为困难。考虑到目前离最后退休还有20个月,每月若能享受调整后的政策,也能为家中节省一笔较为可观的费用。“对于像我这样的大龄就业困难人群来说,这次政策上的调整绝对是项利好消息。因此也特别在意,希望能尽快弄明白自己是否符合享受资格。”刘先生表示。

  据了解,刘先生所说的这项福利政策,指的是《关于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行了新的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补贴政策,除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被纳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享受对象外,让许多市民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市民更为关心的,还有原本每月200元的定额补贴变成了按比例发放(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额的50%,每年根据上述比例确定补贴标准(其中全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大龄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额的25%)这一重要政策调整。

  带着刘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促进科的吴科长。“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有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这项政策我市是一直在执行中的。而此次在扩大补贴享受对象范畴和保险补贴标准上的最新调整,确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此市民可以打消顾虑。”至于刘先生是否具备享受调整后政策的资格,吴科长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到刘先生的情况而言,首先必须确定从他享受补贴政策之日起至今是否已满3年,如果已满,再计算从满3年之日起到他法定退休之日间的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只有两个年限要求全部符合,才有资格享受这次调整过的保险补贴标准。”吴科长建议,刘先生还是应该在3月底前去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社会事务(人力社保)站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相关工作人员会以个人信息台账为具体判断依据,审核批准后发放补贴。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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