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去谬谬无余的博客上转悠了一下,看到她在日记里写:“用距离,用沉默自我保护。我确定只和很少,很熟识的人认真交往,缩小圈子,在乎品质和内涵,不将就,不敷衍,不貌合神离。肃清一切关系,力求纯粹。这世上,风景万千,人如山海,谁都不能一一领略,观其一角,得之一二,比之草木,比之鱼虫也算是荣幸。”
谬谬的年纪大概与我差不多。有一天在博客里看见她的文字,很是惊艳。以为她是一个故友,遂给她发了一张纸条。她回复道:“简,我不是你的故友,我是你的新朋友。”一个喜欢写字的人,到后来,是不是会愈来愈沉默?然而与文字在一起厮混久了,身上的浮躁之气亦是会愈来愈少的吧。
这一年,除了与家人在一起,偶尔与闺蜜出去吃顿饭,几乎没与什么人有往来。外出亦很少。怕麻烦,也怕一大堆人扎在一起。与人交往难免要有将就与容忍。而忽然连那一点将就与容忍也不肯了。
倒也未必是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许多时候,总是在摩尔旁边转悠。有时一个人,有时带着女儿。一个人时经常去逛一些小店。逆风草那家店的衣服很好看,可是太贵。况且那个老板娘很凶,于是很少买。有一次看见一条围巾,蓝底花纹,真是一见倾心,于茫茫人海中找了这么久,原来你也在这里。一问要三百五十块,那老板娘看出我喜欢,一分钱也不肯便宜,不怕你不买。年轻时我还会犹豫。现在是连这一点犹豫也没有了。三百五十块,说起来数目并不少,抵我一个月薪水的十分之一了,仍是立刻掏了银子。惟恐别人来抢。
其实我喜欢的东西,几乎很少有人也喜欢。有一次去旭辉的一家小店,那个卖衣服的大姐说,真奇怪,凡是卖不掉的衣服你都喜欢。不过说起来你穿了倒也是好看。经常去逛的还有一家MZ,初见即是惊鸿,毛衣、裙子、袍子、格子衬衣,每一件都想占为己有。然而买回来挂在衣橱里,却又极少去穿它们。不是嫌颜色太深了,就是觉得料子不够好。诚如毛姆叔叔所言:“爱就那德行。最终受到惩罚的是日久生腻。”也许女人对衣服的痴迷与爱恋,与爱一个人相似,最好的,永远是你的得不到那一个(件)。
和女儿一起呢,经常去逛摩尔旁边的蛋糕店和文具店。美丽家,爱的礼物,克莉斯汀,欧贝司。总是一家一家轮换着逛。女儿最喜欢吃克莉斯汀的面包,又松又软。五点以后可以打八折。她总要守到五点以后才去买。女儿在花钱上比我节俭多了。有时为了节省二毛钱一只的塑料袋,她宁肯两个手抱了一大堆。一路走一路不停地掉下又捡起。
不过去文具店她终于暴露了贪婪的本性,笔记本、可擦笔、保温瓶、夹针、卡片、风铃。买回来一大堆。她挑的几乎都是粉红色系,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仍沉湎于她的公主梦中。暑假给女儿的房间换墙纸和窗帘,她在选颜色上亦非粉红不可。虽然有时候,我十分鄙夷女儿的审美,然而想着,那个沉湎于那个粉红色的梦中的女儿,很快就会长大。我想到这一点真是又喜又悲。
这学期放学后,已经让女儿独自回家。一开始几次还偷偷跟在她身后,看她站在红绿灯的路口,小心翼翼地穿过车流滚滚的马路,心中甚是忐忑。女儿是个守规矩的孩子。但太守规矩未免也令我担心。有几次,她告诉我红灯时,许多电瓶车和汽车还在拼命往前开。我只好告诉她,不单要看红绿灯,还要左顾右看。英国的家长告诉孩子,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打破玻璃,损坏家具。对坏人可以欺骗。我们的孩子呢,是不是教得太乖了?终于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走回家。
于是下班后的第一分钟,我立马冲出办公室,匆匆坐上公交车。在摩尔站下车,看到女儿早已站在站台上。我牵了她暖暖的小手,穿过红绿灯,走到马路对面。拐一个弯,就进了小区。小区的几户别墅的院子里栽了柚子树。已经黄熟了也没人去摘。路旁的几株银杏树,叶子由绿变黄,一片片落下,终至荒芜,徒留下光秃秃的枝桠。有一次走过我从树下捡起了一片黄叶,那叶脉之中亦蕴藏一株银杏树的金色年华。
在这万物凋敝之时,唯有菖蒲仍在分分秒秒抽枝散叶,令人难掩欢喜之心。那日去姐姐的东篱书屋,午后的太阳很寡淡,坐在阳台上的几个女人神情亦很寡淡。桌上摆了几盆菖蒲,姐姐一边说着“菖蒲我独爱”之类的话,一边给我们观看栽花的盆:秦时的瓦当,汉时的砖。姐姐亦是深情之人。而世上所有的深情,大抵惟有草木、虫鱼才不会辜负。
时令已过了小寒,进入了一年中最寒冷的季节。与女儿在小区里走着的时候,想着即将要到来的寒假,心中隐约有了欢喜与期待。
女儿总是抄近路,穿过别墅区,走到小区里的一条小溪旁,小溪上砌了一条堤坝,仅有一块砖那么宽。女儿如走平衡木般地走过去,看得我心惊。于是我恐吓她一个人不许从那里走。她答应了,但不晓得有没有照做。两个人沿着地下车库顶上的一片小花园,走进电梯,至十二楼。天色已昏,站在阳台上,城市的灯火次第点亮,每一扇窗子,都会有一个母亲和女儿吧。而每一盏灯下,都会有一个光阴的故事。
而我的故事,与你的、她的、他的,终究亦没有什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