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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2015年9月5日 09:15 来源: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沈爱君

  2015年的新学年正式开始了,嘉兴市教育局在我市新中考政策基础上制定的《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也正式出台并且实施。这个《办法》对今年新升入初一的学生来说尤其重要,因为其评价结果将计入2018年的中考总分。

  今年3月,伴随着我省2017年新高考政策日渐受到瞩目,我市教育部门出台了与之相适应的新中考政策,其中提到“新政将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纳入升学考试总分”。这个将计入中考总分的综合素质评价怎样进行?很多即将入读初中的孩子的家长们很关注。日前,市教育局公布了《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4个要求和4个维度

  《办法》对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提出了4个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健康成长;公正、公平实施,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认制度、公示和复议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包含4个评价维度。一是品德表现,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诚信、正义、尊重、关爱、责任等情况(包括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等日常在校表现和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二是运动健康,主要反映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和心理品质的发展水平等,重点关注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及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三是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反映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程修习情况及艺术特长发展等,重点是参与音乐与美术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艺术展演、比赛以及艺术兴趣及特长等情况。四是创新实践,主要反映学生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反映学生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科学与技术的实践操作、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其相关成果与作品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情况。

  

  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建立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初中学校统一录入和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首先要求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每学期及时填写《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初中学校在信息管理系统内统一录入学生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先进荣誉、违纪违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信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等内容。其次要求民主评定。学校要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四个维度,以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其中学生自评占10%,教师评议占40%,学生互评占50%。

  各学期评定结果采用100分制,初中毕业评价结果采取等第赋分制。评价等第比例各学校比例相同,其中A等比例不超过本校本学年度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由外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按本校制订的实施办法予以确定等第,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三个学年各学期所占比例分别为:七年级上下学期各15%,八年级上下学期各20%,九年级上下学期各15%。

  《办法》要求学校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学生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工作,同时须将评定结果告知学生。评定结果须于每学期末在班级内公示,其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A、B级的学生名单须在学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与此同时,学校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后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并将《嘉兴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上交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自2018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计入中考总分,其中A等赋分分值为20分,B等赋分分值为17分,C等赋分分值为15分,E等赋分分值为12分。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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