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我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2015年8月5日 08:4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康梦琦

  本报讯 入伏以来,骄阳热浪开启了嘉兴的“烧烤”模式。持续高温给生产一线的广大职工带来了严峻的“烤验”。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职工平安度夏,连日来,市总工会以及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三督一送”活动,积极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为广大职工撑起了一片绿荫。

  督促防暑降温措施落实

  督促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自我保护;督促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高温工作场所要设立职工休息室,并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职工提供合格足量的防暑降温饮品和必需药品……入伏以来,我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对高温天气作业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组织依法监督企业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措施,按照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落实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高温期间工作场所通风、隔热和降温,切实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基本权益。

  督促高温作业时间安排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市总工会通知要求,企业工会要主动协商行政部门科学规划生产,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倡导“做两头歇中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强令加班,引导和教育职工自觉服从企业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安排。

  督促高温津贴发放到位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市总工会要求,高温津贴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防暑降温饮品充抵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物品替代高温津贴。

  开展“夏送清凉”慰问活动

  “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入伏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高温慰问活动,组织医疗卫生、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家深入生产一线,为职工开展健康诊疗和心理咨询服务,向广大职工尤其是奋战在高温、露天作业生产一线的广大农民工送上关怀。高温期间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也是劳动关系敏感复杂期。我市各级工会组织还加强了高温期间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标签:工会 责任编辑: 林越琪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