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治治水工作中的“庸懒散”、不担当、低效率等现象,今年“五水共治”海宁开出第一张“问责罚单”。日前,海宁市纪委监察局依据《“抢干快干落实年”“3+2”纪律保障措施》,对在河道治理工作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的陈某作出停职检查的效能问责处理。
治水出现反弹,就向治水不力人员“亮剑”,此举传递出了党委、政府“动真碰硬”的决心。正如海宁市纪委副书记吕水杰在采访中所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抓典型抓问责就是要强化干部担当、强化责任落实,以铁腕推进‘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最近两年,嘉兴各地均把“五水共治”提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让水乡人真切感受到了环境的巨大改善。然而,水环境素有“易污染难治理”的特点。就拿“五水共治”来说,从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到抓节水,每一个环节都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复杂工程,没有毫不手软的狠劲,勇担治理责任,就无法推进工作;没有久久为功的韧劲,加大治理力度,治理好的河道也极易反弹。
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总有一些领导干部对“五水共治”的艰巨性、持久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更有甚者,视“五水共治”为“一阵风”,治水停留在口头上、脑袋里,没有落实到行动里、决策中。凡此种种,无不需要政府拿出“问责到底”的狠劲儿,把治水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让“庸懒散软”和不担当、不作为无处遁形。
为此,今年3月初,海宁出台了《“抢干快干落实年”“3+2”纪律保障措施》,对媒体曝光的事项进行一事一核查,剑指治水不力的责任主体。从第一张“问责罚单”的实际效果看,一方面为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既要对经济发展负责,更要对水环境治理负责;另一方面提醒各级决策者把水环境治理放在优先位置,立足长远,严防反弹。由是观之,当追责的利剑高悬在头,事后的惩戒也可以发挥出预先防范的作用。至少,可以形成一种机制,倒逼各级干部真正把水环境治理放在心上、落到实处。
问责,让环境指标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治水目标成为说一不二的硬杠杠。在这个意义上,推进“五水共治”,整个嘉兴都该有“问责到底”的狠劲儿,形成“治水大于天”的氛围,搬开各种“庸懒散软”、不担当、不作为的绊脚石,打赢“五水共治”这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