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秀洲区的生猪养殖大镇,今年,新塍镇潘家浜村被列为实行生猪养殖证的试点单位,从1月12日开始,新塍首张生猪养殖证落户,截至目前,新塍镇已经核准下发了58张《生猪养殖证》。
记者了解到,要获得这张证,需符合《秀洲区生猪养殖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在限养区中符合准入条件的生猪养殖户,每户每年限养“1头存栏母猪、2头出栏肉猪或者“10头出栏肉猪”,而目前,大量的养殖散户之所以尚未领证,主要是因为排污设施不齐全。而拿到证的养殖户,也不能随心所欲的扩大养殖规模,记者了解到,该《生猪养殖证》实行一年一检。如果发现养殖过程中有污染物直排、逃避检疫等情况的,将撤销养殖证,三年内不能再次发证。为了确保控制生猪养殖的面源污染整治,新塍镇组织专业队伍,每天下村下组巡查督查,要求养殖户把猪的排泄物还田还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