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提醒:报考实践课程前须完成理论课程学习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通知,明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月进行,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明年自学考试在实践课程报名上有前置条件,需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我市考生,可以提前了解准备起来了。
据了解,自今年起,我省自考原有一年四次考试(即1月、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即4月、10月)。为满足广大考生需求,自今年起,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的课程一年安排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一年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根据报名简章,明年4月自学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至13日,报名地点为:市辖区勤俭路975号教育考试院一楼报名大厅;各县(市)可咨询当地考试机构。报考内容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规定: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错过实践课程报名,新生不得报考实践课程。
此外,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可同步进行。我省每年安排二次考核的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等),在每年1月、7月报名;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其他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的学校一般在每年1月报名。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
在自考教材订购上,考生可自行网上预订,网址为http://zkwb.zjzs.net。时间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