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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老板欠钱"跑路" 一帮老太找新老板要钱
2014年11月17日 14:58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徐丹丽

   项目完成了,装修款拿不到要怎么维权?相信很多装修工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难题。

  10月初的一天,几个老太太在秀洲区一家电子科技公司讨要装修款过程中,与公司财务人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

  这些老太太看上去不是装修工人,她们怎么会卷入讨薪风波呢?

  

  “亲戚”帮忙讨旧账

  原来,该电子科技公司是不久前新搬迁来的,法人代表是王宇。原注册的公司老板是宁波人,卖掉公司后,尚未跟包工头郑刚结算房子的装修款、材料费就“跑路”了。郑刚说:“十几个工人等着我给他们发工资呢,工资和一些材料款加起来总共有5万元,几次到王宇的电子科技公司讨要装修货款都被拒绝了,一直没要到钱。”

  新公司老板王宇觉得很冤枉:“我们是新搬来的公司,跟你们之前装修的公司不是同一家,你们的债务跟我们也没关系,应该去找原公司的法人代表才是,可我劝了好几次,工人都不听。”

  装修工人认为,只要公司的房子在那儿,不管老板是谁,都应该付钱,哪有公司改个名字就可以不付钱的道理!

  郑刚为了尽快拿到装修款,找来几个“亲戚”帮忙讨说法。几个老太太一到该公司就开始闹腾,有的吃瓜子,有的大声喧哗。新公司财务部的出纳看不下去了,和老太太理论几句后双方发生了口角,几个老太太对出纳大打出手,造成出纳手臂、头部轻微伤,花掉1000多元诊疗费。

  

  合理合法讨薪才靠谱

  10月16日,郑刚和王宇等被请到了“警调对接”工作室。老娘舅耐心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告诉郑刚:“首先,讨不到装修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维权要依法和理性,这个公司是新设立的,冤有头,债有主,原先的公司倒闭,老板‘跑路’已是事实,装修款要不到,得通过法院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其次,你作为包工头,没有和原公司签订书面的承揽合同,口说无凭,且更不应该请‘亲戚’来闹事帮倒忙,甚至把出纳打伤,幸亏及时被制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在办案民警和老娘舅的多次疏导下,郑刚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老娘舅给他上了一堂法制课,他愿意选择合理合法的诉讼途径来解决。

  王宇也表示很理解郑刚的心情,既然他保证以后不会再叫人来闹事,自己愿意不再追究郑刚等人的过激行为,公司出纳受伤的医药费也由自己公司承担。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标签:城事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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