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秀洲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醉驾顶包案,两名自作聪明的被告都被判刑。
两被告小才、阿军都是云南人。小才今年23岁,无驾驶证;阿军24岁,有D驾驶证,可以驾驶普通二、三轮摩托车。
事发当天,小才、阿军几人都喝了酒。酒后,阿军和他老婆阿雯要回海宁,小才正好和他们同路。由于阿军和阿雯喝得较多,神志不清,小才自告奋勇开二轮摩托车送他们回家。
没想到,摩托车在行驶至建濮公路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一路口时出了事,小才为了超车与左转弯行驶而来的越野车发生了碰撞。“我超车打转弯灯已经过一半了,越野车也左转弯,一下子就撞上了。我们3个人都飞了出去,他们两个昏迷了。”小才说。
事发后,越野车司机立刻报了警,3人立刻被送往市第一医院救治,好在伤势都不重。由于当时不知道是谁驾驶摩托车,交警对3人都进行了血液酒精测试。在检测报告还没出来前,小才找到了阿军,商量起了顶包的事。
“我没驾驶证,阿军有驾驶证,我想可能也没有什么大事,我说你有驾驶证可以顶一下,可能会轻一点。我说你在里面关几个月,你在外面上班多少钱,我给你。”由于两人关系不错,小才又愿意付治疗费、驾照重考费等,阿军就答应了下来。
在接受调查时,阿军坚称事发时是他在驾驶摩托车。检测报告也显示,阿军体内酒精浓度已达醉驾标准。于是,警方立案对他取保候审。后来,由于案情调查需要,警方屡次传唤阿军到案,但他并不在意,而是回了云南。最后,警方联系上了阿军的亲属。迫于压力,阿军向警方投案自首,还交代了顶包的事实。
法庭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小才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妨碍作证罪判拘役5个月,决定执行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阿军犯包庇罪判处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