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标志着秀洲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了新进展。
此次《实施意见》制定的目的在于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构建与简政放权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根据《实施意见》,接下来秀洲区将从形成权责一致工作机制、完善协同配合监管机制、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等七个方面着手打造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将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形成权责一致工作机制。秀洲区将结合权力清单的梳理,厘清各主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监管职责,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协同配合监管机制。全区将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
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熟悉掌握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同时,紧密结合秀洲生态环境的实际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状况,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进入市场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制定相关标准和具体办法。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在监管体制上,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注重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在监管重点上,突出规划、国土、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等群众反映强烈、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在监管范围上,建立区,镇(街道),新区、工业园区联动的网格化执法运行工作制度。
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区级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有关镇行使行政审批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审批标准,统一审批程序,加大对下放的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力度。打造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开发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各职能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商事登记、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实现集中汇整、交叉匹配、有序共享与综合利用。培育发展市场信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进一步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