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秀洲区各地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将一张张《2013年度秀洲区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告知书》逐一送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按照《秀洲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初以来,秀洲区对全区394家规上企业和476家规下企业开展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印有绩效综合评价初步结果的870张绩效评价告知书将陆续发放到企业,待企业正式确认反馈后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将正式生效。“评价结果将与‘退低进高’、政策支持、行业整治、创新发展相结合,通过强化‘亩产论英雄’,切实提高资源要素配置、产出效率,推动全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秀洲区经济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土地、能源和环境等要素资源的日趋紧缺,已成为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尤其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了倒逼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对工业企业开展绩效评价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实施方案》,秀洲区将全区范围内,除公用电厂、给排水、污水处理外,投产一年(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或租赁厂房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且投产一年(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部列入评价范围。其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6个指标进行评价,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则只按照亩均税收和单位电耗税收两个指标进行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2013年度各项考核指标数据,秀洲将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两个类别,按照绩效综合评价得分降序排列,将全区工业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资源环境效益好、贡献大的企业;B类为鼓励提升类,指效益相对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的企业;C类为重点提升类,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的企业;D类为落后整治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的企业。值得一提的是,除按照绩效综合评价得分前20%、20%至80%(含)、80%至95%(含)和95%后这四大比例标准划分外,《实施方案》还特别明确,纯印染、化工、电镀、造纸、铅酸蓄电池、水泥、黏土砖瓦窑等行业企业不予列入A类,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的落后产能,需实施整厂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和全省印染、化工、电镀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中未能按规定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列为D类。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升档和降档的两种情况,即上一年度被评为工业发展功勋奖、工业发展功臣奖的企业,评价等级可以上调一档,而上一年度能耗未完成年度控制目标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纳管排放的、当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有其他严重环保违法行为的、当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较大以上火灾、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重大劳动用工和恶意欠薪事件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评价等级则要下调一档。
“进行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的目的,就是对工业企业将实行分类管理,亩均效益高、单位能耗低、社会贡献高的企业,将在资源要素配置上获得更多倾斜,相反,落后企业则要面临更多限制和监管,甚至被淘汰。”秀洲区经济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下发的绩效评价告知书,不仅告知企业绩效指标、评价结果、数据来源、评价方法,让企业全面了解绩效综合评价情况,而且如企业对告知内容有异议可限期反馈,充分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告知工作预计于7月初结束,下一步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将据此对A、B、C、D四类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