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一早,湖滨二期被征收人彭先生、张女士、吴阿姨等人不约而同地来到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签约处,兴高采烈地与工作人员签订了《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据了解,昨天是湖滨二期房屋征收项目签约工作的第一天,截至昨天下午5时30分,共有12户被征收人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了补偿协议,其中毛纺新村5户,绢纺新村7户。
已签约的全部选择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周先生告诉记者,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掉换,这个问题他们曾仔细进行对比。如果选择产权掉换,就不能享受20%的货币补偿奖励,“这也是一笔不少的钱呢!”加上产权掉换的安置房又是期房,所以还是决定选择货币安置。
与周先生的考虑一样,昨天来签约的其他所有被征收人全部选择了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
不少被征收人担心拿了补偿款买不起房子,但被征收人彭先生却不这么认为。他告诉记者,他刚刚在三水湾附近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总共只花了30多万元。接下来准备用征收补偿多余的钱把这套房子装修一下,等装修好就可以搬进去了。
据了解,昨天已经签约的被征收人多数已经在市场上买好房子,或者已经看好房子,就等着拿到补偿款后成交了。
3户已交房拿钱
为了早点拿到安置补偿款,被征收人张女士提前好几天就把房子腾空,并在前天把被征收房屋的水、电停掉。“我已经看好了房子,这里的协议一签好,马上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张女士高兴地说。一签好《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张女士立刻打电话给姐姐,让她帮忙签订购房合同。没多久,张女士姐姐那边就打电话过来,让她下周一去付钱。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原来的房子连40平方米都不到,居住条件十分艰苦。“现在好了,我买的房子有90平方米,虽然还要贴点钱,但如果不是征收,肯定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
跟张女士一样,彭先生和冯阿姨也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就交出了钥匙,喜笑颜开地领走了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征收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为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房屋征收工作的全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征收办主任梅丽华表示。
一是接受广大被征收人的监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是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被征收人发现征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现象,可以及时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三是接受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