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四大措施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1年11月17日 10:37
自9月中旬嘉兴市接受第三轮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以来,秀洲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效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建立创建常设管理机构。根据市创建办要求,及时调整秀洲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办),办公室组成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与规划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爱卫办)、区行政执法局等十大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抽调组成,人员固定,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重新组建文明志愿者大队。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创建嘉兴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夯实创建基础,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将我区原有的“嘉兴市志愿者总团秀洲区分团”、“秀洲区市民文明巡访团”、“秀洲区机关志愿者队伍”、“秀洲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志愿者队伍进行整合重组,成立了“秀洲区文明志愿者大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发挥广大干部和市民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开展定期督查和整改。通过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推磨式”交叉检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督查、点评,促进做好整改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互动,切实把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常态工作目标,把深化创建的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常态管理措施,形成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文明秀洲”创建活动。开展“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是秀洲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的内在要求。秀洲区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区上下高度重视,机关干部迅速行动,城乡居民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十二五”期间,秀洲区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推进“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并对各镇、街道的“十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来源:
区文明办
作者:
倪泉荣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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