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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年7月6日 16:20

  各镇(街道)文明办、中小学、关工委、团委(团工委)、妇联(妇工委)、科协、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精神,根据嘉文明办[2011]27号《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挖掘和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活动条件和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2011年起在全区范围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利用4年时间,所有乡村学校全面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贴近和服务广大农村未成年人为宗旨,以提升农村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农村中小学校为基本场所,依托学校资源优势,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类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注重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努力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资金投入坚持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以社会资金支持为辅,免费开展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公益性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使“乡村学校少年宫”真正成为农村孩子公益性活动的主阵地。

  (二)基础性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坚持面向农村未成年人,保证农村孩子能自觉自愿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科学、艺术、体育等基础知识的教育、基本技能技巧的培养,为农村孩子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三)资源整合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由政府倡导、规划、支持、引导,建设主体是学校。要统筹利用乡村中小学校现有的教学楼、场地、师资力量等教育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共建共享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既要统筹规划,充分整合、利用好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又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有关方面和部门的支持配合,实现各方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五)特色发展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既要做到校校参与,又要做到各具特色。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突出各校特色,真正实现“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

  (六)协调推进原则。要根据村镇集居、未成年人以及中小学校自身实际确定试点学校,分类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相结合起来,实现统筹协调、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活动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学校,并组织学校成立具体实施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由校长兼任“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建立以现任教师为主体的辅导员队伍,落实好活动场地、活动策划、活动管理等工作。

  (二)建好活动阵地。要建立完善满足德育教学、课外活动和特色项目训练等所需场地、器材和功能用房,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各农村中小学校要对现有的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以及音乐室、舞蹈室、书画室等场地进行集中整理,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现有空置的房屋、场地改造扩建,添置必要活动器材,作为“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

  (三)壮大辅导队伍。要对现有教师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和进修,提高辅导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与各类高职院校、社会团体合作,聘请高职教师和社会专家担任辅导员,并对其他辅导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要充分利用当地社会资源,聘请志愿者、道德典型、“五老”队伍担任辅导员。

  (四)建立活动制度。“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活动管理、场地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结合未成年人的学龄年段、兴趣爱好等实际,制定各类活动具体方案,积极开展道德宣教、文化体育、文艺培训、心理辅导、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试点阶段(2011年—2012年)。各地要做好调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部署“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落实1至2所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作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试点。各试点学校要摸清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各试点学校所在镇要落实分管领导,给予经费支持,协助试点学校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2014年)。各地要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订全面实施方案,确保活动经费、场地、辅导员等基础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至2014年底实现全覆盖。积极研究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办法,确定评估考核标准,列入德育教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验收,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各地要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吸引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相对较好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方法手段,着力推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内容之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统筹协调、建设试点、督查考评、经验推广、科学管理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给予财力、人力支持,全力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维修计划和设备、设施配置计划,列入财政预算,要拿出专项资金,保证“乡村学校少年宫”设施更新、日常运转需要。要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通过投资、捐资、帮扶等方式,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中先行一步,并带动更多的部门、单位、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三)抓好工作结合。“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与现有的校外辅导教育相结合,统筹学校课外教育,壮大师资力量,逐步完善硬件建设,提高建设水平;要与实施“春泥计划”工作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队伍共建、活动共搞,促进此项工作抓落实。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运用网络媒体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宣传。要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全社会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吸引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自愿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

  秀洲区文明办 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秀洲区关工委

  共青团秀洲区委 秀洲区妇联 秀洲区科协办

  2011年7月1日

来源: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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