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嘉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年3月11日 09:10
各镇(街道)文明办、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嘉未思办[2011]2号《关于开展嘉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09年以来社会各界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案例,包括以地域、部门、单位(含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为主体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创新工作和活动。
二、评选条件
1、报送的案例要主题鲜明,符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体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效果显著。
2、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注重寓教于乐、参与互动;顺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运用新技术手段,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受未成年人欢迎。
3、报送的案例要突出“创新”、“务实”、“有效”。报送的案例应是已经实践一年以上,取得实效明显,且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日期。于2011年4月1日前报送。
2、报送数量。每个镇(街道)申报案例中镇(街道)案例、行政村(社区)案例各1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申报案例须是全区范围开展的工作或活动,数量各为1个。
3、报送格式。参评案例报送时,每个案例由标题、创意单位、活动范围、产生背景、主要做法、活动成效等部分组成,陈述清晰,避免套话,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4、报送方式。案例申报表及案例文字材料统一打印后,在申报截止日前报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明办道德建设科612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联系电话:82717780;联系人:李郭保;邮箱:xzqwmb@163.com。)
四、评选办法
1、各镇(街道)文明办、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及本系统内创新案例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案例评选条件,区文明办选出“秀洲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优秀案例并向市推荐。
2、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的案例进行评选,评出“嘉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若干,予以通报表彰。同时,推荐优秀创新案例参加浙江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比。
附:嘉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秀洲区文明办
2011年3月8日
嘉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案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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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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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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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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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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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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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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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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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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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文字材料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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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领导小组,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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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领导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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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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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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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秀洲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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