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1年3月11日 08:5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创建指导小组办公室: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省文明委要求和《嘉兴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规定,决定于2011年开展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褒奖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道德典型,及时挖掘身边的“平民英雄”,推崇在基层涌现的“凡人善举”,着力推进我市公民道德建设,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加快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本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全面负责基层推荐、征求意见、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推荐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2521461、82521792;联系人:孙水观、任晓根;传真:82521824;邮箱:jxswmb@126.com。
三、推荐类型和标准
根据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本届道德模范推荐类型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道德模范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各类别道德模范具体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亲属在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推荐对象和数量
各地按上述五类标准推荐,每类推荐1至2名,总数不超过10名。其中,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直机关每类各推荐1名。推荐人员要与“身边好人”、“感动人物”等先进人物相结合,已当选的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参评。
五、实施步骤
(一)推荐上报阶段(4月3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上报人员时,要在征求综治、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后,经当地文明委审核,于4月30日前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推荐人员中,党员、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还应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每位推荐人员以纸质上报一式12份推荐表、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照12张,并附电子稿1份(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2)。
(二)组织审核阶段(5月15日前)。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地上报的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入围人员,并在征求市纪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员。
(三)公示确定阶段(5月30日前)。在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在线、嘉兴文明网上对道德模范候选人员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根据公示投票情况,经市活动组委会审定后,报市文明委审批,确定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
(四)学习宣传阶段。(6月至7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刊发评论文章等多种形式,以及运用基层巡讲、情景剧、故事会、网上访谈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引导人们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教活动,营造“人人学习道德模范、个个争当道德典型”的浓厚氛围。
(五)总结表彰阶段(9月底前)。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拟定于全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作出周密部署,认真挖掘身边道德典型,严格把好“推荐关”,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提档升级、复评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二)搞好活动结合。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要与“做一个文明有礼的嘉兴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迎建党9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宣教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机制和道德模范生活保障机制,进一步制订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和《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推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附件:1.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名单
2.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 嘉兴市文明办
嘉兴市总工会 共青团嘉兴市委
嘉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1年3月4日
附件1
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
王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
程恩光(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心桥(市总工会副主席)
朱永领(团市委副书记)
许红莲(市妇联副主席)
蔡伟达(嘉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副社长)
沈炳忠(嘉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副总裁)
成 员:
杨平杰(市总工会组宣部部长)
孙水观(市文明办社会指导处处长)
屈 雯(市妇联宣教部部长)
史海金(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潘 庆(市工商局信用办副主任)
赵 佳(团市委宣传部干事)
张荣明(嘉报集团总编办公室主任)
杨明松(嘉广集团总编室副主任)
沈煜威(南湖晚报副总编)
邓钰路(嘉兴在线执行总编)
附件2
嘉兴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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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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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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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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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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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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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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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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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主要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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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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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500字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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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
文明委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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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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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文明委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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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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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市文明办
作者: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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