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和谐人居环境 良渚文化村出炉《村民公约》
2011年2月25日 08:53
《村民公约》全文如下:
1我们乐于参加小镇的公共活动;
2邻居见面主动问好;
3我们呵护孩子的自尊,在公共场合避免责罚;
4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
5邻居长时间不在家时,我们帮助照看,遇有异常,及时告知管理人;
6当邻居因房屋维修需要配合时,我们乐于支持和帮助;
7我们拾获楼上邻居晾晒时飘落的衣物,妥善保管及时送还;
8我们不往窗外抛散物品,晾晒浇灌防止滴水;
9在小镇公共场所,我们放低谈话音量;
10在清晨和夜晚,我们主动将室内音响降低;
11我们在公共场所衣着得体,讲究礼仪;
12我们在乘车,购物时依次排队,尊老爱幼;
13节假日我们只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平时燃放征得管理人同意;
14婚丧乔迁等传统风俗不妨碍小镇公共秩序、环境;
15我们开车进入小镇不得按喇叭,开车窗时将音响声音调低,停车后尽量将车辆防盗装置调整到静音状态;
16小镇内我们慢速行车,不开远光灯,主动礼让行人;
17我们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跨线,压线,且车头朝向规定方向,停车即熄火;
18小镇内出行,我们倡导使用自行车,电动车或循环巴士等;
19保持公园、游山步道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洁,自觉带走废弃物品;
2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1在小镇公共餐饮场所就餐,我们提倡自备打包餐盒;
22购物买菜,我们使用环保袋或竹篮;
23家中的闲置物品,在小镇跳蚤市场交易或慈善捐赠;
24在公共区域,未经管理人同意,我们不放生,放养动物,栽种植物;
25我们为宠物办理合法的证件,定期注射疫苗;
26使用牵引带遛狗,自觉清理粪便,不带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为具有攻击性的宠物戴上口罩。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记者 金妍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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