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机正在起吊垮塌的钢箱梁。季宇轩 郭一鹏 摄
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府通报了“11·26”事故的最新进展,没有新的伤亡人数增加,五位专家组成的事故技术专家组初步分析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
新闻通稿中说,26日20时30分,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侧翻,导致钢箱梁上七名施工人员死亡,另造成桥下三名施工人员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南京市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检察、总工会、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东南大学、东大交通设计院、南京工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五名专家组成“11·26”事故技术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
事故专家组在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分析认为:此次梁体侧翻坠落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详细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调查。(施萱孔小平)
会问责么? 纪委:出事的是央企,若有南京责任人必处理 11·26事故已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那么关于该事故的责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要被问责和处分?南京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负责施工的单位是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分公司,属于央企,且目前事故的详细原因还在调查中,责任的承担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还不能把责任“一棍子”打下去,在责任人明确后,如果有隶属于南京管理的官员,那么一定会采取问责处理的。孔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