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协商,应该是双方意见的平等交换,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恋爱”的过程。不过,当下工资协商制度还处于从点到面的推广过程之中,全覆盖、广范围地建立起这项新的机制,不能仅靠劳动者和资方的“自由恋爱”。事实证明,寄希望于双方的自发推动,工资协商制度很难建立起来,这时如有第三方的力量介入,从中助一把力,成功的希望就会大大增加。
虽然现在有些地方还闹“民工荒”,职工还有用脚“投票”的权利,但是,相对来说,资方更多时候处于强势的地位。工资协商虽然符合劳动者和资方的根本利益,但是一直以来,工资多少都由老板说了算,现在你说要协商,能有几个老板乐意?说不定还会找机会炒你的鱿鱼。这种地位的不对等,决定了双方不会主动推动工资协商,即使协商了,也可能是“一边倒”。
工资协商制度的建立,必须有第三方力量的推动,这其中主要有赖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过去,劳动者出于保饭碗的考虑,不敢和老板谈、不愿提工资协商,老板也不愿主动交出自己的主导权,这时就该轮到政府出手了。通过各种引导手段,如必要的行政手段、激励机制,推动双方协商。当然,这并不是要政府去主导协商,也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政府打压资方,为劳动者撑腰,而是通过各种途径让双方认识到协商是互利共赢的,是双方心甘情愿地、平等而又理性地去对话。
平湖的企业如果积极推动工资协商,就有更大可能获得想要的贷款,这个“胡萝卜”企业还是很看重的。平湖工资协商制度的快速推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出手不无关系。既然“自由恋爱”肯定没有结果,政府的行政权力就应该抛弃顾虑,积极主动地促成工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