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街道、文明社区考核验收的通知
2009年12月29日 14:17
各镇、街道文明委,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区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区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将对申报创建2008-2009年度的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街道、文明社区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去年规划、今年申报创建的单位、行政村、街道和社区(具体名单见考核安排表)。
2、考核时间:2009年1月4日至9日。如遇特殊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文明单位考核内容主要是班子建设、业务工作、思想教育、环境卫生、治安状况、创建工作等六大方面;文明村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建设、经济发展、道德风尚、环境卫生、文化生活、医疗保健、教育科技、社会秩序等八大方面;文明街道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经济发展、道德风尚、基层服务、社会秩序、科教文体、环境建设、基层创建等八大方面;文明社区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建设、社会风气、居住环境、管理秩序、服务功能、文体活动等六大方面。
2、考核标准:文明单位考核以《秀洲区区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为依据;文明村考核以《秀洲区区级文明村考核细则》(修定版)为依据;文明街道考核以《秀洲区区级文明街道考核细则》(试行)为依据;文明社区考核以《秀洲区区级文明社区考核细则》(修定版)为依据。
三、考核形式和方法
1、考核形式:考核组分成若干考核小组,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座谈(或走访)”的形式进行,即听取创建单位情况汇报,实地踏看街容街貌、村容村貌、厂容厂貌、社区风貌等环境建设,查阅有关创建活动台帐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或走访农户。
2、考核方法:各考核小组当场反馈整体评价或整改措施,但不立即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各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进行汇总商定,提交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最后由区委、区政府发文公布。
四、考核单位和人员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等区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请各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受检单位,认真对照有关条件,搞好两年来创建工作总结,准备好有关材料,迎接检查考核。
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来源:
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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