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成立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27日 10:53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经研究,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联合成立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祝亚伟 张明超 林 毅
第一副组长:张少初
常务副组长:王国华 王申峰
副 组 长:祁海龙 吕桂华 陶深明 周 巍 徐建役
陈虎培 高志群 包雷耿 沈兰冠 张国平
仲旭东 陆志芬 周 坚 金颖英
成 员:汪 欣(区法院)
周洪根(王江泾镇)
朱学军(区委办公室)
沈柏松(区人大办公室)
张荣根(区政府办公室)
孙东明(区政协办公室)
叶鹏裕(区纪委监察局)
陈雅琴(区委组织部)
倪顺荣(区委宣传部)
莫建林(区委农办)
俞永平(区委老干部局)
朱惠英(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钱广连(区委党校)
赵守荣(区总工会)
陈国良(团区委)
薛 萍(区妇联)
陈建华(区科协办)
李 军(区人武部)
张海强(区委政法委)
戴金明(区公安分局)
杨摄智(区司法局)
邱根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沈凤兴(区经贸局)
韩建忠(区三产发展局)
张志根(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金德忠(区民政局)
王爱根(区财政局)
沈阿珍(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徐 森(区规划与建设局)
沈金富(区交通局)
李荣伟(区农经局)
张建明(区水利局)
姚奎顺(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杜世荣(区审计局)
周大水(区环保局)
陈雄飞(区安监局)
顾元辉(区行政执法局)
施根荣(区残联)
沈海泉(区国土分局)
陈旭峰(市地税二分局)
沈剑芳(区国税分局)
朱国农(区工商分局)
姜周伟(区质监分局)
庄国佩(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丁 力(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政治处、文明办)
张 旦(王店镇)
张海君(洪合镇)
肖根华(新塍镇)
陈建祥(油车港镇)
徐磊明(新城街道)
岑志雄(高照街道)
岳玉良(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李贵明(嘉北街道)
姚 琪(塘汇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宣教活动等专项组。
(一)创建办公室
主 任:王国华
常务副主任:倪顺荣
副主任:金国中、倪爱忠、步琛雅、徐 军、汤琴芳、黄文生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经贸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开发区政治处(区文明办)。
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做好创建工作的上下衔接与沟通。
2、编制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负责起草有关创建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书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搞好创建简报的编辑和区创建工作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4、做好迎接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5、履行区委、区政府和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政务环境组
牵头领导:徐建役、陈虎培、张国平
组 长:叶鹏裕
副组长:步琛雅、陈雅琴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办)、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街道。
主要职责:
1、完善干部教育机制、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党政干部的新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文明机关创建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法治环境组
牵头领导:吕桂华、陶深明、张国平、仲旭东
组 长:张海强
副组长:薛 萍、金 郁、杨摄智、金德忠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信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民政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残联、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街道。
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平安秀洲”、“法治秀洲”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组织落实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机关依法行政、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群众对法治环境满意度和安全感等达到90%以上。推进执法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市场环境组
牵头领导:周 巍、沈兰冠
组 长:沈凤兴
副组长:陈云忠、姚奎顺、朱国农
牵头部门:区经贸局
成员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区三产发展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交通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市地税二分局、区国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供电分局、工行秀洲支行、农行秀洲支行、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秀洲支行、交行秀洲支行、浦发银行秀洲支行、交行秀园支行、建行秀洲支行、中信银行秀洲支行、中行开发区支行、电信秀洲分局、移动嘉禾公司、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街道。
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加强政府对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打击走私和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申诉和处置机制,完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市场、金融等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高医疗卫生等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大力推进“信用秀洲”建设。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人文环境组
牵头领导:王国华、高志群、周 坚
组 长:张志根
副组长:王济根、李湘泉、陈国良、陈建华、李 军、
金德忠、顾元辉
牵头部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档案局)、区纪委监察局(区纠风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关工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办、区人武部(区国防教育办)、区委政法委、区新居民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三产发展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交通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爱卫办)、区审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残联、区工商分局、嘉兴日报社秀洲分社、嘉兴广电总台(城市公共频道、城乡生活频率)、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街道。
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国民教育,加强科学普及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文体设施建设、群众文体活动、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扎实推进公民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六)生活环境组
牵头领导:祁海龙、张国平、仲旭东、陆志芬
组 长:顾元辉
副组长:邱根明、徐 森、沈阿珍、沈金富、张建明、姚奎顺
牵头部门:区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区总工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行政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残联、区工商分局、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街道。
主要职责:
1、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保持城市洁化、亮化、绿化、美化。组织落实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与管理,提高人口生育与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保障。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确保人均GDP、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达到标准。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七)生态环境组
牵头领导:祁海龙、仲旭东
组 长:周大水
副组长:邱根明、徐 森、顾元辉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街道。
主要职责: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环境管理,提升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率。负责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祥和”的优美环境,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公众对城区环保的满意率达80%上。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八)宣教活动组
牵头领导:王国华、周 坚
组 长:李湘泉
副组长:万宏焘、范春鹃、张刘祥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农经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嘉兴日报社秀洲分社、嘉兴广电总台(城市公共频道、城乡生活频率)、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等三下乡活动,推进城乡联动。负责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各项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市民对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的知晓率在90%以上。
2、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
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
中共嘉兴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9年8月27日
来源:
秀洲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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