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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 持续推进 秀洲着力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2017年9月13日 09:02 来源:嘉兴日报 撰稿 蒋彧淼 沈丽 王晓婧

 □图片由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为有效改善全区城乡整体市容环境,提升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扣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以市容市貌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和城镇镇容镇貌管控为突破口,以服务各项中心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监管,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足本职尽心履职,全面提升秀洲城市品位。

  以桶换桶

  垃圾收集运输不落地

  “以前生活垃圾就近丢进定点垃圾屋,可清运前出现的脏、臭、污水横流问题,不仅影响周边居民,也让保洁工作犯了难。以往垃圾运输用的是人力三轮车、普通农用车,工作效率低,可能会发生运输缓慢垃圾积存和运输途中‘跑、冒、滴、漏’的现象。”王江泾镇“四位一体”办公室副主任孙琪介绍道,自从“小桶换大桶”之后,这样的现象变少了。

  这正是秀洲区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中的一项创新。探索垃圾上门收集新方法,给每户人家配备垃圾桶,用来替代原先路边固定的垃圾桶,采用保洁员上门收集的方式,实行“以桶换桶”的模式,为秀洲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满足垃圾运输需求,避免途中造成二次污染,秀洲区改进垃圾运输设备,逐步配备封闭式分类存放垃圾运输车,逐渐淘汰原有农用车,增置分类垃圾桶和制式电动三轮车。全区现有大型垃圾运输车40余辆,电动运输车400余辆,垃圾运转过程以桶换桶,确保垃圾不落地,达到快速运输的要求。同时,要求垃圾收运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对车辆运行轨迹实行实时监控,避免垃圾外运和偷倒现象发生,有效提高监管能力。“小小垃圾桶体现的是城乡环卫,而这又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转运加速度

  改进垃圾处置等公共设施

  公共卫生设施怎么样,直接关系到一个区域卫生提升质量的高低。新城街道大德路原垃圾压缩中转站有2台传统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整体环境设备都比较陈旧,工人工作休息环境较差,设备故障率高,日处理垃圾不足30吨,敞开式的垃圾压缩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解决新城街道大德路原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老旧、垃圾日处理能力不足的难题,秀洲区积极推进垃圾压缩中转站提升改造。“目前该已基本完成,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即将投入使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改造后的压缩中转站为3层综合用房,一层为垃圾压缩房,安装三台斜压式垃圾压缩设备;二楼三楼设计为环卫工人倒班房,设置了休息室、卫生间、工具间、洗衣房等配套设施,并精装交付,大大改善了工人工作休息环境。

  此外,垃圾压缩设备采用斜压式密封处理,只有垃圾倾倒的时候,倾倒口敞开,其他时间垃圾全密封处理,大大减少了垃圾压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设备采用全电子化控制,操作简便;整体布局采用前进后出方式,垃圾倾倒与压缩后的垃圾外运分两端进行,互不干扰,大大提高了垃圾处置效率,日处理能力提高至120吨以上。

  “今年初以来,秀洲区大力推进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面貌。其中新塍镇共有垃圾中转房69座,今年新建13座高标准村级垃圾中转房,改造提升56座,并对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全面提升改造,有效提高了垃圾转运处置能力。”该负责人表示。

  智能化管理

  智慧环卫助力城乡保洁

  打开手机APP,就可以对河道、道路等保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小到一个矿泉水瓶,大到乱倾倒垃圾,或者没有及时清运垃圾都一清二楚。日前,笔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保洁效率,秀洲区创新管理模式,采用智慧环卫系统保洁监管方式,引入数字化监控。

  据了解,从今年年初开始,高照街道试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智慧环卫系统,通过系统建设、平台更新、信息管理,设立爱生活百姓互通APP、机械化作业管理子系统、保洁人员管理子系统、垃圾清运管理子系统、事件管理子系统。市民可以依托该互联互通APP平台,提交哪里有垃圾的信息,可保证环卫收集系统及时收集。与此同时,对机扫、洒水、清洗、干扫等作业模式,以及对其作业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

  此外,该系统在试点成功后,将逐步尝试根据垃圾清运模式(直运、转运),对压缩车、收集车、勾臂车等清运车辆进行作业过程实时监管、对收运的垃圾桶数进行实时统计;建立环卫领导、指挥中心、各作业部门之间的事件协同处理机制,规范环卫事件的发现、派遣、处置、核查;对垃圾桶、公厕、中转站等重要环卫设施进行信息化管理,基本管理内容包括基于地图标注、查询环卫设施分布情况,及时登记环卫设施维修维护情况,自动化监控中转站渗滤液位等。

  【小贴士】

  天气炎热,空调的安装和维修频繁,然而空调外机并不是可以随意摆放在外的。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等,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保持安全、整洁、完好”。那么有关规范是怎样要求的呢?

  根据《嘉兴市城市容貌标准》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空调外机等设施的,应统一规范设置。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符合国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而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均第一时间提醒各临街商(租)户空调外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安装,对于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进行查处。

标签:环境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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