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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审批模式
2017年8月16日 08:41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李 丹 通讯员 傅 珏

  日前,来自江西的小潘(化名)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来到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申请民事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发现,小潘的诉讼时效快要到期,经济困难证明却未开具。为此,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即刻对其案件进行受理、指派,并要求其快递送达相关材料。

  记者了解到,这只是市法援工作的一个缩影,日常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过程中,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方便办事群众为导向,不断创新审批机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审批模式。

  “所谓‘容缺受理’,是援助中心在受援群众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情况下,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予以指派,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事后由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缺件’也能先审批,通过‘绿色通道’的开通,切实解决受援群众因缺少部分材料但时间紧急、急需办理的问题,提升窗口办事效率的同时,也让办事市民享受真正的便利。”

  建立容缺受理相关事项办理制度的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明确标注可以容缺受理的范围。与此同时,该中心还制定了容缺受理流程、确定容缺受理时限、规定容缺受理责任,并实现了“四个零”服务,即:接待服务“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切实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不仅少跑腿,而且满意而归。

标签: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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