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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6.77万元
2017年3月16日 09:0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宣 应

  本报讯昨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连日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媒体,通过召开“3·15主题晚会”、开展“3·15集结号”机关服务品牌发布会暨企业“诚信经营、无忧消费”公益行动、发布嘉兴2016年消费侵权十大案例和市场监管“食药安全”十起典型案件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更好认识消费侵权,积极开展消费维权。

  过去一年,根据“围绕社会民生,提升消费维权的层次”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经营者自律,打造无忧消费景区;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实现联络站全覆盖;建立相关机制,强化“诉转案”等工作,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来电来访22998件,挽回经济损失1506.77万元,“诉转案”110件,罚没款324.85万元,进一步营造了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6年我市消费维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主要特点是日用百货投诉仍居于榜首、汽车行业投诉逐年递增、预付式消费投诉频发、网络购物投诉出现激增、老年保健品投诉温度不减、食品餐饮成服务类投诉热点。从发布的具体案例来看,主要表现形式为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网上销售食品、以虚假讲座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把普通糕点夸大成“灵丹”、虚假宣传“学区房”、生产衣服时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今年,我市将结合嘉兴实际,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嘉兴,优化环境扩内需”创建活动。主要包括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部门参与协作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出台《放心消费在嘉兴,优化环境扩内需》相关的实施意见。以相关新兴消费品为重点,结合我市特色产业和消费投诉举报热点,抽检商品700个批次以上。进一步健全抽检结果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不合格商品后续查处机制,做到检测结果公示全覆盖,后续处理全落地。同时,建立12315系统与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相适应的外部协调机制。大力推动“诉转案”工作,加大“诉转案”力度,完善“诉转案”机制。全面推行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和无理由退货等责任制度,争取建立绿色通道企业达100家,先行赔付企业达100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引入“互联网+概念”,方便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提升网络和热点消费纠纷的维权效能。

标签:消费者 责任编辑: 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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