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飞地抱团”模式升级版 实现低收入家庭全面小康
记者从11月16日下午召开的全区乡村振兴助力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让低收入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秀洲区将实施乡村振兴“飞地抱团”项目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计划。据介绍,该计划的实质就是以低收入百姓家庭为对象,以强村项目为载体,以投资项目、帮扶增收为方式的富民模式。
实施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计划,开展输血式帮扶,让低收入家庭增加收入,是秀洲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的创新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打造强村计划“飞地抱团”6.0版的具体行动,也是打好低收入家庭加快增收攻坚战的关键一招。按照出台的实施方案,首期计划将筹集帮扶资金5000万元,预计年分红收益500万元,户均增收2800元左右。
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确定帮扶增收低收入家庭是加快实施计划的基础和关键,秀洲区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走好“帮扶范围、调查核实、部门联审、镇(街道)确认、公开公示、审定备案”六个程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镇(街道)、部门将以“大走访、大宣讲、大解放”活动为契机,结合前期党员干部走访活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救助。
记者了解到,“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资金”由家庭自筹资金、初心帮扶资金组成。在资金筹措渠道上,由区委组织部总牵头,广泛发动,通过“七个一点”多方筹措,即家庭掏一点、银行贷一点、慈善投一点、企业帮一点、结对扶一点、党员干部募一点、政府拨一点。此次“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资金”将投入到“28+6嘉兴市秀洲区强村光伏产业园”抱团项目。该项目注册总资本12000万元,由28个经济薄弱村、6个一般村、“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资金”和嘉兴市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
在产权界定上,资金产权分政府和家庭所有两部分,其中:初心帮扶资金产权归政府所有,帮扶家庭仅享有收益权;银行贷款和家庭出资两块产权归家庭所有,收益权也归家庭所有。此外,在股权设置上,低收入家庭仅享有入股资金10%的收益分配权,不享有决策权、增值权等其他权利,且不得抵押、担保、转让和继承,具体内容将在相关投资协议中明确。
为了确保乡村振兴“飞地抱团”项目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计划取得实效,秀洲建立了准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退出机制等工作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主办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镇(街道)要抓好具体实施推进、协同部门要做到主动密切配合。”秀洲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帮扶增收计划落地见效,推动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