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记
有一天傍晚,晕黄的灯火将要点燃之际,在水边,一幢古朴的小屋里,邂逅了一家小小的书店。
木地板、木书架,桌上摆着一个阔口玻璃瓶,插着野地里采来的荻花,白茫茫一簇,有一股说不出的清气。
那个书店的女主人身上亦有清气,一张脸五官略有些平淡,可是笑起来,好看极了。
女主人并非有倾城色,只是穿一袭宽松的布袍子,愈发显得腰肢纤细,乌黑的长发,挽了一个髻。说话的样子,自然、温婉,毫无矫揉造作之态。不知不觉被她吸引住了。
这一家书店,取名“自然书店”。店里的摆设,有一股自然之气,松果,盆栽,石头、棉布,不拘一格。
地上铺着鹅卵石,辟出一个角落,栽了几杆瘦竹、石榴树。置身其中,仿佛置身在密林幽径。
靠墙的一排木书架上,摆着苏轼、陶渊明、杜甫、王维的诗集,一个藤条编的花环,系了一根红丝带,垂下一幅字,用秀丽的小楷写着:清敬和寂。
清敬和寂——这个四个字为我所喜欢。清者自清,敬者和顺,一颗心若是清净了,对万物、他人存了敬意,生命即有了寂静和欢喜。
女主人说,这一颗心啊,最难安顿,犹如一匹野马,总是左冲右突,想要挣脱掉缰绳,到自由广阔的天地里去。有一天,这一刻心安静、沉稳了下来,忽然明白了滚滚红尘、婆娑世界,亦不过只是明镜里的光与影。
于是,就来到一个时光中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没有羁绊,无论得失,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就这样,且把窗外飘过的那一朵浮云看了,把茶盏里的茶喝尽,长日也将尽了。
这世上美景万千,抵不过那一朵浮云。所谓良辰,亦不过只是“噗嗤噗嗤”煮的一壶老白茶。琥珀色的茶汤,盛在白瓷杯子里,美则美矣。等到一盏茶喝下去,一颗心也自在了欢喜了。真好啊,这一刻,明心见性,诸事和顺。忘记了贪与嗔,忘记了痴与恋,也忘记了相思。
从前还是有的呀。痴心地恋一个人,想把他的名字,生生世世刻在心上,可是转瞬就忘记。茫茫人海,曾遇见的那些人,很快就离散了。甚至彼此的名字都忘掉了。我的名字,刻在谁的心上?有谁会一生对我念念不忘,痴心不改?
人生到后来,唯独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与日月、宇宙、天地、光阴对峙。
终于,清了心寡了欲,倒是生出了恋物之心。物比人长久,一株花,一件器物,永不会背叛与离开。它们与你在时光中倾心相恋,深情相守。一件器物,经了光阴,去掉了火气,有了曼妙与风姿。
一盏茶,在薄凉的光阴里,温润如恋人。
那个沏茶的人,一抬头一低首,皆有淡淡的香气从衣袖里溢出。分不清是茶香还是那个人身上的香。
这世上终究有一些人,令人一见倾了心。譬如这一家小小的书店,那个穿布袍的女主人。一见之下,即是惊喜。
女主人说,入冬以来,几乎每天都去郊外看荻花。白茫茫的芦花,如至幻境。然后回到暖烘烘的小屋里,沏一盏茶,围炉读书。所谓良辰美景,不过就是如此吧。
而我无比地艳羡着,她的光阴,多么好啊。恰如那四个字:清敬和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