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耕时节,公路沿线植被生长进入旺盛期。连日来,秀洲公路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G320、嘉湖公路等公路沿线,居民在公路用地内非法种植农作物情况与日剧增,周边环境及边坡绿化遭到严重破坏,居民随意穿行公路种植农作物,给通行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为维护路权,消除安全隐患,3月12日、13日,区公路管理局路政、养护联合行动组开展公路用地非法种植农作物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集中整治前,路政执法人员在重点路段向沿线居民耐心讲解法律、法规以及在公路用地内非法种植的危害性,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秀洲区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行动中,联合行动组共出动车辆3台次,人员20余人次,清理整治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种植农作物10余亩。
秀洲区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路用地一般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即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此外,《公路法》第46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6条更是明确禁止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焚烧作物等。
下一步,秀洲区公路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继续落实路政、养护联动巡查机制,对在公路种植相对集中的路段区域,尤其对易种植的路段加强管控,加大巡查力度、频次,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清理一起,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沿线乡镇村庄、田间地头,向沿线群众耐心讲解法律、法规以及在公路用地内非法种植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爱路护路意识;争取当下有利时间,加紧绿化的补植工作,积极营造“畅、洁、绿、美、安”的公路通行环境。
区公路部门提醒,爱护公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或非法占用公路、村道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