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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2018年2月27日 08:31 来源:嘉兴日报 撰文 陈良 张佳丽

  加强安全核查 开展专项治理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全力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日前,秀洲区安监局联合秀洲区公安局,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全面开展安全条件核查。

  长期以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庆祝节日的一种方式,但其产生的噪声和垃圾越来越被人们所诟病,而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故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自2017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以内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按照规定,秀洲区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具体实施的区域为新城街道(嘉兴市三环西路以内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放禁售地点、场所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单位则处以2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秀洲区还部署了全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销售工作,分解落实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各项具体任务,并出台了《秀洲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实施方案》。此外,有关部门还努力做好“双禁”工作的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将秀洲区“双禁”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全部搬至三环西路以外区域。

  为从源头上做好“双禁”工作,秀洲区通过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店(点),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积极推广应用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技术,不断提高零售店(点)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的推进和监管,防范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较大事故发生,1月中旬,秀洲区下发了《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并立刻全面开展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条件核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好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许可。

  安全监管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秀洲区切实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一大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并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关闭取缔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节假日期间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数量的减少可能带来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猖獗。为此,区安监局联合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安全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我们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取缔未经许可、走街串巷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严防发生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秀洲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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