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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查获首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017年2月6日 08:32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赵晨 通讯员 陈晓

   “共同守护蓝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今,在禾城的大街小巷,最显眼的莫过于戴着红臂章的“双禁指导员”,他们一边拿着小喇叭进行“双禁”宣传,一边巡查是否有违反“双禁”的行为。

  从今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以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自去年11月起,秀洲区各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确保“双禁”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仍有人“顶风作案”。2月4日早上6点多,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春晓源燕园25幢南面堆放垃圾的空地上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新城派出所立即将当事人杨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调查,杨某是王江泾人。当天,正值杨某搬家,因此,其妻子在王江泾镇虹阳集镇西面一小店购买了一个36响的小烟花,想增添一些喜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新城派出所依法对杨某给予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自“双禁”实施以来,秀洲区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燃放销售有关规定。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及所辖有关村(社区)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逐户上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分发公开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双禁”工作的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辖区内党员干部带头承诺,严格遵守“双禁”规定。在此基础上,秀洲区将辖区内所涉及的“双禁”区域分为3大区块、19个网格,每天由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民警、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小区保安组成巡逻队,进行管理、巡逻,确保巡查不留盲区。

  今年春节期间,秀洲区还加大了巡查力度,针对年三十晚上、年初四晚上这几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间段,开展高密度巡逻,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秀洲区“双禁”办也提醒广大市民和单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现违规者,根据相关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市民若在市区三环内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标签:双禁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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