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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建立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
2018年1月23日 08:40 来源:嘉兴日报 撰文 李双君 张佳丽

  消除事故隐患 落实责任制度 严把安全生产关

  近日,秀洲区安委会公布了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名单,决定对嘉兴市伟峰漂染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黄牌警示管理。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10月秀洲区安全生产领域实施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以来,全区公布的第三批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名单,目前已有21家企业列入此名单,其中19家企业为黄牌警示,2家企业列入红牌警示管理。

  目前,秀洲区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万余家,工业企业数量多,主要从事纺织、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服饰、非金属矿物制品、家具制造等产业,不少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弱、条件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去年10月,秀洲区出台了《秀洲区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对全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

  根据《办法》,生产经营单位有以下8种情形,将纳入黄牌警示:(一)未自主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未聘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的;(二)因安全隐患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问题,被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约谈的;(三)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事前立案处罚的;(四)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未将评价所提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五)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牌督办的;(六)被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的;(七)因主体责任未落实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经专家现场检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需要立即整改的。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红牌警示的情形有以下11种:(一)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的;(二)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一个年度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四)一个年度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迟报、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抗拒安全执法的;(七)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八)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九)发生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影响恶劣且拒不整改的;(十)被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十一)有必要予以红牌警示的其他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的。

  《办法》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警示管理的期限,黄牌警示期为3个月,红牌警示期为6个月。纳入黄牌警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暂停当年度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享受各级财政资金的扶持、奖励和补助资格,整改完成撤销黄牌后可继续享受;纳入红牌警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警示期内暂停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享受各级财政资金的扶持、奖励和补助资格,并且当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等级下调一档。

  秀洲区实施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通过安监与经信、国土、财政、发改、银行等部门共享信息、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等,加强对违法企业的警示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倒逼企业主动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秀洲区委副书记、区长吴燕指出:“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性,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来看待。”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警示管理等刚柔相济的监管方式,正是秀洲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

标签: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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