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本月内要“交钱”
近日,秀洲区开展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劳动保障情况核查行动,对2016至2017年间,全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的28家企业进行上门核查,促进秀洲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劳动就业。
据介绍,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和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用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府性基金。此次核查行动,主要通过企业自行申报《秀洲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对账单、工资发放清单、上年度末职工年平均人数)、询问残疾职工本人及其工友等方式,了解残疾职工的在岗情况和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工种安排、工作环境条件及设施等情况。
“接下来,核查到的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要在本月内补缴费用。”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凡参加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1.5%的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除可以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外,还可以获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今年,秀洲区扩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是我在公司里工作的第十个年头,作为一名残疾员工,公司非常照顾我,平时就让我负责机修工作。”浙江金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老俞说。浙江金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9人。“由于残疾人特别是中、重度残疾人行动不便的特点,比较适合从事一些岗位相对固定、劳动强度不大的工作,我们公司优先安排残疾职工的工作岗位,根据他们各自的身体条件安排合适的工作,并把一些虚心好学、有一技之长的残疾职工放在关键的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聪明才智,给残疾职工锻炼和成长的机会。此外,公司还给每个残疾员工每个工作日额外补贴8元伙食费。”浙江金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秀洲,像浙江金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样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为己任的企业还有近300家。企业在劳动报酬、生活福利等方面优先照顾他们,只要是职工能享受的,残疾职工也同样能享受。这极大地激发了残疾职工“自强、自立、自重、自尊”的意识,鼓舞了他们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