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迎接“双十一”
2017年11月2日 08:4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陈飞 陈培赟

  近段时间,随着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大促销活动的临近,网上商家们也开始了各种预热活动。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秩序,近日,秀洲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部署,采取多项举措,严厉打击网络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效果最佳”、“全国第一”、“全网最低价”……为吸引消费者眼球,有的电商在宣传产品时,往往会使用这种违反《广告法》的广告用语。为引导电商在宣传中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场监管分局(所)近期陆续约谈了辖内大中型电商,详细讲解了《广告法》对宣传用词的要求,并提醒电商不得隐瞒重要事实,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虚标价格,以上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针对商品质量、消费纠纷、权益保障等网购常见的问题,区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强化了网上检测和实体巡查力度,详细检查了各大中型网店的进货、索证索票等情况,并要求各网店不得在“双十一”大促中使用先提价再降价的违法行为,不得有先以低价冲刺销量再换产品的“换宝贝”行为。对于电商销售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在检查中给各电商打了“预防针”。

  检查中,市场监管人员还提醒电商企业在开展大型促销活动前,要做好充足的商品备货和技术支持准备,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商品信息监控,合法合规开展营销活动,配备足够的售前与售后人员,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对于商品或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并引起消费纠纷的,要求企业根据规定先行赔付,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区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理性消费,切忌冲动抢购,购物要选择有资质的购物网站,仔细研读商品描述和评价,不要轻信商家的各种夸大促销宣传,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高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双十一”期间,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畅通1231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抓好市长电话转办、督办单,及时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消费者,全力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执法,严厉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标签:监管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