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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实现“两个100”
2017年11月1日 09:06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耿俪洳 张 帅

我市确定第三轮“强村计划”发展新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到2018年底,年经常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不少于80%,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的村全面消除……近日,记者从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第三轮“强村计划”确定了发展新目标。同时根据村级组织三年一换届的时间铺排,第三轮“强村计划”顺延一年,目标同步提高,即力争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两个100”:100%的村年经常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确保所有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要求‘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九大期间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专门召开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展现了嘉兴推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决心和毅力。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组织运转的物质基础,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经济支撑,也是新农村建设投入的主要力量。近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以三年为周期,从2010年起已连续实施三轮“强村计划”,一锤接一锤、一步接一步走稳强村之路,不断增强村级组织“造血能力”。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市86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村级集体资产总额233.4亿元,村均2695万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4.42亿元,村均282万元;村集体年经常性收入11.22亿元,村均129万元。

  “根据近期摸底调查,嘉兴年经常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占了96.4%,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5个,占46.8%,原计划2018年底完成的第三轮‘强村计划’目标任务有望在今年底基本实现。”市农经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近年来,嘉兴全面打破传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自为政”的格局,突出“一县一团”,通过以强带弱、弱弱结合,整合多方资源,鼓励行政村抱团兴建或购置物业项目,获取稳定收益。仅2016年到如今,全市新立项县域抱团发展项目11个,实现五县(市)两区全覆盖。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情施策,我市还推出了包括“农光互补”法、“飞地造血”法、“要素交易”法、“退散进集”法、“电商孵化”法、“美丽撬动”法、“一村两楼”法、“政策扶弱”法等在内的“强村九法”,使村级组织“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基层政权有效巩固。

  针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嘉兴坚决把脱贫攻坚视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主抓手,推动强村富民,下好共富“一盘棋”。在引导强村带弱村方面,嘉兴积极组织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经济实力强村与薄弱村结对,在人才、资金、信息、项目上实行帮带,同时学习借鉴强村发展思路,让弱村跟着强村学、书记带着书记干,尽早实现薄弱村的全面转化。在推动村富带民富方面,嘉兴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深度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引导农户大力发展旅游度假、休闲观光、养生养老、农耕体验、乡村民宿、农家乐等新型业态,确保农民转产不减收。党群创业扶助工程、联动创业帮扶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惠民关爱专项行动等富民举措也将深化实施。在探索沿海带山区方面,嘉兴主动担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先行地帮富带富责任,积极作为,把“山”那边的资源、劳动力、生态等优势与“海”这边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争取土地指标空间,共同探索合作共赢新机制,构建山海两地双向互动的“飞地经济”新模式。

  “始终把握巩固基层政权这个大局,顺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这个大势,我市将把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全面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强村计划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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