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六项减税政策,其中一项为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财税[2017]33号)。截至目前,嘉兴地税二分局已有两户企业自行上门办理税收优惠备案。
“虽然我们宣传了优惠政策,但仍有企业对优惠政策不太了解,符合减免条件却没有来办理备案。”市地税二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问题,分局迅速行动,将辖区内所有可能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筛选出来,一是行业登记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二是自有土地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共查找出相关企业14户。工作人员对这部分企业按户进行情况核实,最后发现,确实存在一户企业符合减免条件但尚未进行备案。
该企业符合优惠减免的三个主要条件: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主要存储物为大宗商品(包括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取得联系。“我们的仓库和办公用房的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建筑面积尚未确认,所以难以区分仓储及办公用地的面积和应当享受优惠的数额。我们以为这样就没办法享受政策优惠,所以没有办理优惠备案。”该企业财务人员表示。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分局为其做了细致的政策解答与宣传。办理不动产权证不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企业从事经营仓储业务,存储大宗商品(工业原材料)事实清楚,虽然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但房屋已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后续了解到的情况,企业已委托专业测绘公司出具了测绘报告,能够真实反映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此为依据能够计算仓储设施分摊的用地面积,因而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并能如实计算应享受优惠减免的数额,企业可以上门办理备案并享受相应优惠。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在外地办公,为了响应“最多跑一次”,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减少上门办理涉税事项的次数,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财务办理备案事项应携带的资料及相关注意事项,同时提醒其在办理优惠备案后填写退税申请表,将退税申请一并办理,避免多次上门。在多次沟通后,企业财务上门办理了税收优惠备案并提交了退税申请。该企业财务人员说:“要不是你们提醒,我们不知道自己竟然符合优惠条件呢。”
接下来,市地税二分局将积极落实六项减税政策,让纳税人少跑路,享受应享受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