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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业外地缴税管理 助力“营改增”平稳推进
2016年11月22日 08:59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陶羽佳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建筑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相关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外来建筑施工单位(非秀洲区的建筑施工单位)的纳税地点、发票开具方式、征收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5月1日之后,外来建筑业相关业务从地税转移到了国税,那么这些外来的建筑企业应该如何在异地办税呢?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营改增”之后,外来建筑业相关业务从地税转移到国税,主要包括开具建筑业外出经营证、外来建筑业单位预缴税款、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三项。  

  据秀洲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鲁智良介绍,不论是嘉兴的建筑企业到外地去做项目,还是外地的建筑企业到嘉兴来做项目,都得先开具“外出经营证”。“外来建筑单位首先要到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证’,然后到国税办税服务厅进行报验登记,然后再征税,征税之后还要做一个核销,再回机构所在地进行报验。”鲁智良说。

  建筑企业所在地出具的“外出经营证”,在30天内,必须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报验登记。比如说,江苏的一家建筑公司,要在秀洲区修一座桥,这家企业得先在江苏开具“外出经营证”,开证之后30天内,必须到秀洲区国税局进行报验登记。

  作为“营改增”的重要内容,秀洲区国税局专门设置了4个窗口来办理外来建筑企业办税业务。“‘营改增’后,到国税局办理该业务很方便,到那取个号,再去报验登记,十分钟就好了,之后再去外来建筑业专窗交税,以前还要跑地税局,现在不需要,直接刷卡交税就可以了。”秀洲区某建筑项目经理小吴说。

  根据“营改增”新政,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将从此前缴纳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作为过渡举措,方案还明确,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选择3%的简易征收税率,如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等。因此,国税部门也提醒外来建筑企业,要提前搞清楚自己的项目是今年5月1日之前的老项目还是5月1日之后的新项目,两者交税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到税务部门提前咨询。“‘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力地支持了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鲁智良表示。

标签:税收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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