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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
2016年11月15日 08:30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丁珩 通讯员 张丽娟 周晗

    日前,《秀洲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旨在加强和规范财政农(林、渔)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推进农(林、渔)业建设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由区财政设立和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达,归口区农经局管理,具有特定目标和专门用途,实行项目储备管理的各类农(林、渔)业专项资金。

  “农业项目库建设是落实财政支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项目全过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秀洲区农经局产业科相关负责人说,农业项目库建设应原则上符合秀洲区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4+1”主导产业提升战略、“三区两镇一带”产业布局和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级农(林、渔)业扶持政策导向和范围。建设管理将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遵循“规划引导、突出重点、结构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实行动态管理。

  近日,秀洲区2017年度农业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经过申报、审核、公示后的项目将纳入农业项目库,入库项目还将同时录入“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库信息采集系统”。

  在运行管理方面,农业项目库将实行“按期入库、择优立项、动态管理”。建立区级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后,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经立项的项目及时在项目库中移除。申报中央、省、市和区级立项的农(林、渔)业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特殊情况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对当年未立项的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该负责人介绍,比如项目未实施变动的,就继续留库;如果已变动的,及时调整更新;如果已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移除出库。

  为加强对项目库的监督,农业项目库建设管理将实行程序公开、信息公开、项目公开制度,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储备过程的关键环节,我们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接受指导和监督。”该负责人说,按照推进项目全过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还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并严格按项目计划实施,按规定使用农业专项资金,切实强化对农业项目的监管。

标签:农业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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