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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保护守卫秀洲绿水青山
2016年5月12日 09:2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帅 通讯员 秀舟

     治理环境污染,法律之剑该亮就要亮。2015年6月,秀洲区油车港镇的喷水织机户孟某私排污水,区环保部门取证后对其处以1.4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孟某对此不予理睬,也未缴纳罚款,环保部门于是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多次传唤孟某,敦促其履行义务,但孟某仍是不为所动。鉴于孟某拒这一恶劣行为,今年5月5日,法院对孟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这是秀洲法院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秀洲法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为守护秀洲的绿水青山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全省正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法院作为最后一道关口,将多措并举,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沟通,对应缴纳罚款的环保案件当事人用好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者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秀洲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秀洲法院加强了刑事打击力度和执行力度,共计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4件,执结环保非诉执行案件23件,到位标的金额90万余元。

  4月25日,全省吹响了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号角”,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重点污染点源、行业、区域进行排查。“借助专项行动的契机,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职能,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护航‘两美’秀洲建设。”秀洲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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