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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税局:立足服务企业 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2016年3月17日 08:56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陶羽佳 陈曦

   笔者从区国税局了解到,目前,秀洲高新区企业主要有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研发企业、光伏企业等。区国税局及时跟进,切实将优惠政策的甘泉灌溉到企业,不断推进企业发展。根据产业结构、行业性质划分,高新区入驻企业在符合税法规定条件下,可能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一)鼓励创业投资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指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得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3.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4.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于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外,免征企业所得税。

  6.对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8.对于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我省按照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支持科技创新

  1.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行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自2010年1月1日起,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经济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4.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7.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劳动力的职业素质,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鼓励社会资金捐赠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推进转型升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鼓励诚信纳税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为A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自2016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1.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而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浙江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通过扫描认证进行抵扣。

  3.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中。

标签:国税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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