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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2016年2月25日 08:3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陈 新 通讯员 严 伟   

  本报讯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去年,我市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确保优质项目落地。供地方式方面,我市采取租赁方式供地、分阶段出让等差别化供地措施。“除了采用传统出让供应方式外,对符合规划的堆场、仓储、标准厂房、养老设施等项目及短期产业用地,我们实行租赁方式供地。”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市已实施租赁方式供地8宗,面积467亩。与此同时,我市国土部门对用地单位建设情况和投产初始运行情况进行“3+5+X”分阶段验收考核,去年全市分阶段管理出让工业用地204宗,土地面积6334亩。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包括嘉兴在内的4个城市作为试点,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起草制订了《嘉兴市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并根据两部委审查意见,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去年9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通过“实施差别化供应方式、土地弹性出让、差别化地价、差别化监管模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我市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确保优质项目落地。

  为了充分发挥地价的杠杆作用,我市还实行了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等优先发展的项目,采取地价修正系数修正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对不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但国家仍允许投资的产业用地,按照土地评估价格上浮不低于20%设定出让起始价。2015年,全市实施差别化地价供应产业项目67宗,修正地价金额2.09亿元。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过程中,我市对土地实行弹性出让年限,进一步扩大土地利用效益。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和特点,分别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不等的时间,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期限届满时,对项目综合效益和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评估,采取有偿协议方式,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据统计,去年全市已实行弹性年限出让工业用地37宗,面积490亩,加快推动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此外,针对出让后续管理问题,我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合同实行多方监管。签订亩均投入产出协议书,对亩均投入、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并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管。2015年,全市已签订工业项目亩均投入产出协议书286份,涉及土地面积9268亩。除了签订亩均投入产出协议书之外,我市还出台签订出让方、受让方、属地监管方的三方出让合同的管理模式,完善出让合同条款,将投资强度、亩均销售和亩均税收、违约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以及应承担的损失、赔偿等事项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并明确政府收回土地的条件、方式和价格等,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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